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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7-10-15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时在紧急时刻会对需要受侦查的依法进行扣押,而对于已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的则会进行收押。那么,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羁押10.jpg

一、拘留是什么?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15天。

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收押是什么?

拘留关押,拘禁。

三、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的时间很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而收押则不一定了,可长可短。

法条链接:

劳改机关依法接收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开始环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改机关收押罪犯,必须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作为法律依据。

我国《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8条至第11条的规定,收押罪犯必须严格办理下列收押手续:

(1)验证法律文书。劳改机关收押罪犯应当凭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2份)、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果登记表》,没有上述法律文书。劳改机关应拒绝收押。如果上述文书的记载和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备的,由押送机关说明、补充。

(2)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收押:有精神病或者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犯。

(3)进行人身物品检查。女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发现违禁物品或赃物,应送请人民法院处理。检查后更换囚服。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罪犯携带违禁物品入监。

(4)进行入监登记。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其主要内容包括:犯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健康状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及地址、职业、文化程度、特长、主要罪行、犯罪的主要原因、罪名以及刑期的起止日期、逮捕或拘留时间、有无前科、判决的人民法院等,并贴附犯人的一寸免冠照片。

(5)通知罪犯家属。在3日内寄发罪犯入监通知书。无家可归的罪犯,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对已完成收押手续的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入监教育后,按照分管分押的原则,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分别送入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管所和拘役所执行刑罚。

综上所述,收押和拘留的区别在于拘留的时间很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而收押则不一定了,可长可短。且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采取的一种行动,而收押则不是这样。以上就是刑法上关于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的法律知识,如若您有这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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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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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时在紧急时刻会对需要受侦查的依法进行扣押,而对于已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的则会进行收押。那么,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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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留是什么?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15天。

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收押是什么?

拘留关押,拘禁。

三、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留的时间很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而收押则不一定了,可长可短。

法条链接:

劳改机关依法接收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开始环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改机关收押罪犯,必须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作为法律依据。

我国《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8条至第11条的规定,收押罪犯必须严格办理下列收押手续:

(1)验证法律文书。劳改机关收押罪犯应当凭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2份)、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果登记表》,没有上述法律文书。劳改机关应拒绝收押。如果上述文书的记载和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备的,由押送机关说明、补充。

(2)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收押:有精神病或者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犯。

(3)进行人身物品检查。女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发现违禁物品或赃物,应送请人民法院处理。检查后更换囚服。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罪犯携带违禁物品入监。

(4)进行入监登记。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其主要内容包括:犯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健康状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及地址、职业、文化程度、特长、主要罪行、犯罪的主要原因、罪名以及刑期的起止日期、逮捕或拘留时间、有无前科、判决的人民法院等,并贴附犯人的一寸免冠照片。

(5)通知罪犯家属。在3日内寄发罪犯入监通知书。无家可归的罪犯,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对已完成收押手续的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入监教育后,按照分管分押的原则,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分别送入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管所和拘役所执行刑罚。

综上所述,收押和拘留的区别在于拘留的时间很短,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而收押则不一定了,可长可短。且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采取的一种行动,而收押则不是这样。以上就是刑法上关于收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的法律知识,如若您有这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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