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的保险项目蜂拥而来,项目的类别也五花八门,有极少的市民就动起了“歪心思”。什么“歪心思”呢?一张某为自己的妻子买了份意外保险,得益人是他自己。刚开始几年风平浪静的,但一次妻子突然死在了出租房里,他自己亲手报的警,案件最终没有结果,保险公司赔偿了280万。但事隔1年,警方有了新的进展,谁也没有想到是他亲手将自己的妻子用锤子活活地敲死的,最终张某以谋杀自己的妻子附加保险入狱。那么什么是呢?庭立方小编整理的以下知识可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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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有关保险诈骗罪的刑法条文: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在上述的案例中像张某那样,贪图一时的钱财,杀了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此举容不得惊醒了我们自省,且不难发现我们自身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侥幸心理,一旦失控,酿成的后果不堪设想。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