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大大提出的反腐枪声如雷震耳,把一个个的老虎吓趴在地上,苍蝇也无处可逃。接二连三的政治领导下台,市民也有所感触,最多的还是领袖的刑罚跟量刑幅度。那么其法定刑的特征是什么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以下有关资料,可解君之惑:
法定刑的特征
法定刑,是指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一定限度的可塑造性。社会是动态的,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当然也是动态的,立法者会根据社会的状况通过修改刑法的方式对法定刑作出修正,或将重刑改轻,或将轻刑改重。但是,无论法定刑怎样进行修改,都是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基本依据的。
二,与其他的刑罚,法定刑的分类也是有差别的,具体如下:
(一)绝对确定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之中,对某种罪或者具备某种情节的犯罪,只规定了单一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司法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立法方式过于机械和死板,不利于刑罚个别化、同犯罪作斗争,现很少有国家采用了。
(二)绝对不确定法定刑,是指在刑法条文中对某种罪只笼统地规定“依法制裁”、“追究刑事责任”,却未具体规定刑罚的种类和量刑的幅度。这种立法方式,因为赋予了审判人员过于宽泛的裁量刑罚权力,不利于适用法律的统一,所以现各国也基本不用。
(三)相对确定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对该种犯罪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并对最高刑和最低刑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有较大的裁量幅度,便于审判机关根据犯罪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刑罚,已经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也是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普遍采用的形式。
有关法定刑的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下(刑量),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的种类)就是本罪的法定刑。
看到这里,相信您对法定刑的特征有一定的认识了。法定刑的执行是为了表明国家对于此犯罪行为以及犯罪人的谴责和否定评价,也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以上就是庭立方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