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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

发布时间:2017-12-05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 一般累犯特别累犯两种。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那么,如果一个被假释的的人,撤销假释后能否构成累犯呢?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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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

事实上,无论是否假释,只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都构成累犯。所以,当假释被撤销之后,如果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还是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一般累犯两次必须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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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无论是否假释,只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都构成累犯。所以,当假释被撤销之后,如果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还是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一般累犯两次必须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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