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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才算自首

发布时间:2017-12-13 13:00:53

犯罪分子所作出的犯罪行为是法律和社会上所不赞同的,但是我国法律鼓励已经实施了犯罪的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这也是自首。那么符合什么条件才算自首呢,接下来就由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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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我国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以上就是该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如若您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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