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7-12-22
我们都知道,在刑事诉讼中,对进行定罪量刑,是要有证据支撑的,刑事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证言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对证人进行询问,那么,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有哪些规定?今天,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详细信息请阅读以下内容。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第九十八条 (询问证人的程序)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六十条 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六十一条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条 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以上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询问证人的一些规定,在询问证人时,可以是证人指定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两人以上,在询问证人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以免程序违法,非法证据是会予以排除的。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您作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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