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除此之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既不同于普通人,也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此,需要严格把握。那我国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如何处罚的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一、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量刑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或者;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处罚之后,很有必要先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真的构成此罪,有些时候可能构成的是或者,这些属于不同的罪名,自然《》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另外,本罪在证明方式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检察院证明其有罪。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