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当中,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和不少罪名容易混淆,例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搞清楚本罪和其他罪名的本质区别,对于量刑至关重要,这也是罪定原则的基本要求。那么,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请跟随庭立方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犯罪对象为危险废物,包含了本罪对象的内容。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后罪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二)本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区别
1、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违反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并有可能污染环境而为之;而后罪的故意表现为明知运输进境的固体废物是国家禁止进口的,仍逃避海关的监管将其运输进境的。
2、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允许进口的,主要是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固体废物,不受是否禁止的或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制约。
三、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固体废物,虽然法律中不允许进口,但如果是出口的话,那此时并不会认定为犯罪。但要是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话,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