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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诽谤罪,应当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18-01-21 09:36:53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诽谤罪。当然,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不构成本罪。犯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过失不构成本诽谤罪。那么,什么是诽谤罪?构成诽谤罪怎样处罚呢?下面,庭立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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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诽谤罪是什么

(一)诽谤罪概念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诽谤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触犯诽谤罪怎样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而在对罪犯具体处罚的时候,往往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值得一提的是,成立诽谤罪,要求必须针对特定人,如果不是针对特定人的诽谤,不犯本罪;另外要是过失实施了诽谤行为,那此时也是不能认定构成诽谤罪的。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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