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可能涉嫌犯窝藏、包庇罪。当然,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而为其提供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犯藏、包庇罪。那么,究竟什么叫窝藏、包庇罪,到底窝藏、包庇罪判多少年?下面,庭立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叫窝藏、包庇罪
(一)窝藏、包庇罪的概念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二)窝藏、包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窝藏、包庇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窝藏、包庇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不明知的不是犯罪;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包括两类行为,一是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二是为犯罪分子作假证明以掩盖其犯罪事实,没有实施前述两种行为的不犯本罪;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成立窝藏、包庇罪。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叫窝藏、包庇罪以及窝藏、包庇罪判多少年的介绍,如果还有更多的问题,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