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的立案标准是司法解释统一作出规定的,但毕竟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地高院、省检又在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了更为详细的盗窃罪立案标准。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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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362号
(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对于盗窃罪应该怎么判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在充分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四川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吧。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6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5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350000元以上。同时还提供了盗窃罪处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