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罪名有相似之处,但是在法院定罪量刑的时候却天差地别。比如猥亵罪与,还有强制侮辱妇女罪和。那么强制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有什么区别呢?庭立方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
强制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区别
当行为人采用
公然强行扒妇女的衣服、对妇女身体进行某些动作性猥亵、侮辱时,对行为人是定侮辱罪还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容易发生混淆。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行为人目的在于败坏妇女的名誉,贬低其人格,动机
多出于私愤报复、发泄不满,这一点与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为(如以大字报进行侮辱)没有什么区别;而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行为人目的在于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行为人的畸形性欲。另外,侮辱妇女罪在有些场合,行为人侮辱的对象即妇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
从以上内容可知,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
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庭立方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