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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注意事项告知书公布

发布时间:2020-10-12 19:16:06

四川省司法厅10日发布消息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一次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诚信参考。

据悉,10月15日至10月19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organization/content/2020-07/27/kszxdt_3253172.html)进入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要抓紧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换证、补办。

考生还须密切关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保手机畅通,及时获取考试、防疫等最新通知和信息。如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更改,须立即报告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考区市(州)司法局及时变更。

同时,考生须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10月17日)起,考生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进行信息填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考区市(州)司法局报告。

10月21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试当天,考生须按各客观题考试考区市(州)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人像识别。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入考点考场原则上需全程佩戴口罩。

据了解,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将使用视频监控和远程视频巡查系统全程录音录像,考点周围无线电信号全程跟踪监测,考场内人像识别系统、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高科技防范设备也将全部启用。考生须遵纪守法,诚信参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主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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