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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卫生计生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16:39:23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卫生计生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内卫计财务发[2017]102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计生局,委预算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卫生计生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控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防控意识。认真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将这次专项排查、宣传和工作开展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至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今后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防控非法集资相关工作报告。

  联系人:武仲宇

  联系电话:0471—6946033

  电子邮箱:wzy95168@163.com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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