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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阜新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 17:13:38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阜新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6〕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2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阜新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国境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治理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县区、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马韶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高 峰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白 淼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张绍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郑德权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秦宪章 市公安局副局长

  *** 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玉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铁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少先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孙 谦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国元 市质监局副局长

  史玉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 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蔡红梅 市台办副主任

  李德强 市国安局副局长

  张景东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任建档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康树龙 阜新银监分局副局长

  秦 鹏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伟 中国移动阜新分公司副总经理

  许 锋 中国联通阜新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 翀 中国电信阜新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负责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秦宪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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