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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适用财产刑,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

发布时间:2020-11-06

    证券时报·e公司11月6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的重要指示精神,用足用好惩治财务造假行为的相关刑法规定和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通过适用财产刑,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进一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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