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陶某、方某三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
陶某系马鞍山某企业退休职工。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期间,陶某和方某以营利为目的,由陶某租赁雨山区某小区两处房屋设立赌场。两人多次组织杨某、王某、汤某等人,在上述地点内以20元、40元一嘴的“血战到底”型麻将方式进行赌博,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抽头。累计组织赌局200余场,赌资1700余万元。2020年1月7日,民警在对其中一处房屋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参赌人员4名,缴获赌资现金5万元。由于陶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陶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没想到取保候审刚到家,面对高额的抽利诱惑,不思悔改的陶某又伙同方某在方某租赁的该小区其他处房屋内,继续组织王某、杨某等人赌博,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抽头。2020年5月21日,民警赶到该赌场,现场查获参赌人员9名,缴获赌资现金6.9万元。后陶某、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方某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根据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开设赌场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