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3月2日通报了首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虚开案件。河北税务与警方合作,查处一起虚开电子专票团伙案,成功抓获团伙成员6人,查明通过线上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并对外虚开电子专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据了解,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自2020年9月1日起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因其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保管更经济等优点,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认可。但有不法分子利用电子专票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税收权益。对此,税务总局高度关注,部署各地税务部门在持续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和分析,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0年12月,依托电子专票“一户式”管理机制,河北税务部门发现石家庄市一家新开立的商贸公司开具的电子专票存在重大涉税风险,遂迅速开展进一步分析及实地核查,仅用几天时间即锁定该企业存在虚开嫌疑。河北税务部门在发现虚开线索后,第一时间转交公安部门,税警联动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仅用月余就摸清团伙架构,锁定犯罪证据,并陆续将虚开团伙成员抓捕到案。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电子专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依法守信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同时将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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