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3 11:16:37

有价证券诈骗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区别其实从名字上就能辨别一二,前者是用证券诈骗钱财,后者是单纯伪造、变造证券的行为,下面我们具体说一说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区别。

律师解答:

1、犯罪客体不同

有价证券诈骗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

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侵害的仅仅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

有价证券诈骗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目的是利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获得被害人的钱财;

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则只是实施伪造、变造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