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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25 12:14:21

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两个罪从名称上来看都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那么这两个区别主要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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