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在刑事执行检察上,纠正不当“减假暂”逾万人。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
193053人,同比上升44.9%;不捕70714人,同比上升86%。共决定起诉361165人,同比上升30.9%;决定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
在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1270件,同比上升59.1%;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887件,占监督数的78.9%,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此间,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545件,同比上升64.5%;已纠正8696件,监督采纳率69.3%,同比减少10.6个百分点。
在刑事抗诉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今年一季度共提出抗诉2061件,同比上升30%;法院同期审结106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676件,占审结总数的63.6%,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
同时,检察机关还持续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75件次,同比上升82.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230件,占提出纠正数的83.4%,同比增加1.7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在刑事执行检察上,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
、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790人,同比上升72%;同期已纠正9708人,纠正率90%,同比减少3.7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178件,同比上升3.6倍;同期已纠正7775件,纠正率84.7%,同比减少8.5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729人,同比上升2.6倍;同期已纠正8576人,纠正率88.1%,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507件,同比上升2.2倍;同期已纠正4065件,纠正率90.2%,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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