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决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契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以下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包括: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的落实;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殊制度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履行;学校保护措施的落实;旅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的整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其他需要推动解决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将于6月1日起施行。最高检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据悉,2018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6万人,起诉17.1万人。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1029个。2020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案件513件,是2019年的6.3倍;对未成年人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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