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1-05-11 14:18:36 来源:成都日报
记者10日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表示,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
一、便利申领。3个试点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
二、便利出示。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
三、便利使用。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
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需要说明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据了解,公安部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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