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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启动2021年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迈入“常态化”轨道

发布时间:2021-05-20 21:29:27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

最高检启动2021年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迈入“常态化”轨道。

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江苏省无锡监狱巡回检察动员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

热播电视剧《巡回检察组》成功收官,现实中的“巡回检察组”正在行动。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5月中旬开始,2021年第一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已经启动,预计一个月完成现场检察工作。从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开始,跨省、市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迈入“常态化”轨道。

记者了解到,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共组成7个巡回检察组,由来自黑龙江、云南、上海、湖南、吉林、广西、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的骨干,分别对江苏、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南、重庆、甘肃等省的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其中,吉林、上海、广西、四川、云南等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张本才、茅仲华、冯键、王光辉担任组长,组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根据“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要求,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特别强调检察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即必须亲自和监狱领导以及罪犯谈话,必须亲自调阅重点案卷,必须亲自研判分析线索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巡回检察组也要做好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固定,询问笔录、谈话笔录制作,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有关办案工作。

除调用“骨干力量”,巡回检察组还将积极借助“外脑”,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到巡回检察工作中,听取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监督。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监狱巡回检察是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和驻监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回检察不是作“表面文章”,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全面检察监狱在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落实有关规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管理有漏洞等深层次问题。据介绍,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原则上涵盖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罪犯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情况,紧盯罪犯改造三大现场等重点部位,计分考核和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环节,涉黑犯罪、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重点罪犯,开展重点检察,同时对上一轮省内组织的巡回检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派驻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检察。“重点要检察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情况以及日常监督履职情况,对于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该追责的就要追责。”这名负责人说。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巡回检察组在工作中将注重把巡回检察与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从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上加强统筹,努力做到教育整顿与巡回检察互相促进、互相提升。

“总结上一轮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经验,我们要求此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各巡回检察组反馈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精准,既要找准病灶,又要从帮助监狱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第五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巡回检察工作结束后,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各巡回检察组还将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前期巡回检察发现问题进行销号式检察,做到发现的问题都能落地,都有回音,确保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整体工作质效。”

记者了解到,5月10日至12日,最高检组织开展了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前的集中业务培训。各巡回检察组成员提前进入工作角色,熟悉了解被检察省份监狱管理局和被检察监狱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等,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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