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事故与技术事故的发生,行为人主观上都没有过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法定后果,则成立。那如何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呢?
律师解答:(1)是否存在违章行为,自然事故的引起往往与违章行为无关。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可以排除重大责任事故。(2)是否存在主观过失,自然事故的引起是超出人们的主观意志的,属于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技术事故是由于设备不良或技术水平不高而不可避免引起的事故。只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非由于设备原因引起的事故都是技术事故。如果设备出现障碍,操作者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造成重大事故的,仍然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只有在事故是由设备原因引起并且是在人所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发生,才能定为技术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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