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的界限

发布时间:2021-06-23 09:43:22

自然事故与技术事故的发生,行为人主观上都没有过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法定后果,则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那如何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呢?

律师解答:(1)是否存在违章行为,自然事故的引起往往与违章行为无关。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可以排除重大责任事故。(2)是否存在主观过失,自然事故的引起是超出人们的主观意志的,属于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技术事故是由于设备不良或技术水平不高而不可避免引起的事故。只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非由于设备原因引起的事故都是技术事故。如果设备出现障碍,操作者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造成重大事故的,仍然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只有在事故是由设备原因引起并且是在人所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发生,才能定为技术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