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顾名思义,重点在“包庇”二字上,为了他人制造、运输、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进行掩饰、隐瞒、帮助其毁灭罪证,包庇他人的行为。那么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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