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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在实施其他犯罪中,伤害他人应当怎样定罪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7-03 01:35:57

在日常生活中,打架斗殴、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行为都可能触犯到故意伤害罪(致死)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行为人在实施其他犯罪中,伤害他人应当怎样定罪的问题?

律师解答:

刑法第234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条款说明,即行为人在实施其他犯罪的过程中,伤害他人,如果依照其他犯罪论处,能够做到罪行相适应的,应以其他罪名论处,不再以本罪论处,具体有下列两种情形:

情形一:以暴力为手段的犯罪包含了故意伤害的内容,从法定刑上看,有的暴力可以包括轻伤害(如果妨害公务罪抗税罪),但无法包含重伤或死亡,在这些暴力犯罪中,如果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伤害致死,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情形二:抢劫罪放火罪、爆炸罪、劫持航空器罪、绑架罪、强奸等严重暴力手段中可以包含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或伤害致死的所有情况,此时应以这些犯罪论处,不再定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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