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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21-07-14 11:44:44

虚假诉讼罪,顾名思义,就是提起了虚假的诉讼,妨碍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那么什么是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呢?

解答:

(田宏杰教授观点)

基于虚假诉讼罪的法益侵害本质,笔者以为,无论虚构事实还是隐瞒真相,只要本无诉权的人据此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启动依法本不应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均系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中的“捏造事实”,至于是行为人自己捏造事实,还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则在所不论。当然,捏造事实必须是无中生有地捏造全部事实,捏造部分事实的,前已述及,只是诉权的不当行使,而非滥用诉权的虚假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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