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1-07-20
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成立拒执罪,该罪也是有一定的主体资格要求的,只有满足资格条件的人才可能涉嫌该罪,那么 如何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具备拒执罪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哪些线索材料呢?
律师解答:
参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刑事审判第一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江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人民法院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线索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公安机关取证证明犯罪主体资格:
(一)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信息的材料。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港澳台人、华侨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证件或者在国内的有效证件或港澳台办、当地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盲人、又聋又哑的人应收集残疾证等;
(二)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为单位的,除应提供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他登记资料外,还应提供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能够证明身份信息的材料、职务及职责范围的材料等;
(三)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作出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预告书》及其有效送达材料。
法律依据: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2024/05/08 14:31
2024/05/08 12:06
2024/05/08 11:42
2024/05/08 11:36
2024/05/08 11:10
2024/05/08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