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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4 22:52:49

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它是纳税人欠缴纳税款并且使用转移财产、隐藏财产的手段使得税务机关无法追缴。那么,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律师解答: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户、租赁经营户、个人合伙企业等特殊主体,不具备纳税义务人资格的不构成本罪;

(2)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成为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实行两罚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理解为妨碍追缴欠税单位中对该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参与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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