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财产类犯罪,此时要求行为人采取威胁、胁迫等方式,强行索要受害人的财物。实践中,罪名一旦确定了,紧接着就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那么,广东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五百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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