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所谓敲诈勒索,其实就是指通过威胁和恐吓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敲诈勒索除了破坏他人的财产权利以外,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其他权益。那么,吉林省关于“数额较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印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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