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 案件将择期宣判
发布时间:2021-08-22 07:26:16 来源:就爱大四川
备受关注的女婿一家三口被老丈人灭门案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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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情况通报获悉,当日,该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张志军被控故意杀人再审一案。申诉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军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庭审。法庭重点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和新的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张志军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事件回顾
▲张某与邹某一家三口的合照。受访者供图
来源丨川观新闻
2019年1月10日,张志军与女婿一家三口因家庭纠纷发生冲突,持刀将女婿邹某、女婿父亲邹某海、女婿母亲杨某芬三人杀死。同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志军“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数刀,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其行为已构成”,判处张志军,并终身。
张志军上诉后,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对于这起“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二审宣判,认定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来看,“尚不属于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害人亲属对这一结果表示不能理解,要为被害人一家“讨回公道”。案件相关情况在社交媒体引发关注。
今年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法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将严格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审理。
庭审焦点: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四川省高院二审认为,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件发生在特定亲属之间,“基于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抢夺孙女,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和安全而实施的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的直接责任,致其犯罪行为的可谴责性降低,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被害人杨某芬的侄女杨女士表示,从未听姑姑提过表弟邹某婚姻存在问题,案发之前,邹家家属对于邹某一家与张志军一家相处是否出现过矛盾并不清楚。关于他们的家庭纠纷,均为案发后从被害人手机资料以及被害人的同事、邻居处得知。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庭审过程中,法院针对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其中包括“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杀人”“张志军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有自首情节,是否应对其从轻处罚”“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此前张志军女儿张某出具谅解书曾引发争议。
杨女士称,他们在申请再审时就已经表明,被害人近亲属从未出具谅解书,谅解意见确为张某出具,其他被害人家属对此并不知情,他们拒绝谅解张志军。“我们对再审的诉求是希望法院严惩凶手,判处张志军死刑并立即执行。”
20日下午3点40分左右,被害人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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