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某些对象例如婴儿、昏睡中的人,他们没有可以活动人身得分意识,他们是否可以构成犯罪对象呢?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中的犯罪对象吗?
律师解答:
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没有身体活动的自由和能力,不是非法拘禁的对象。
(1)为了索取债务偷盗他人婴儿,不构成非法拘禁,构成拐骗儿童罪。
(2)能够自由行走的幼儿是非法拘禁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偷盗他人三岁幼儿,可以成立非法拘禁罪。
(3)但是婴儿、幼儿都是绑架的对象,为了勒索财物偷盗他人婴幼儿的,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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