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有些仅仅只是限制人身自由不会对被害人造成另外的伤害,但是有些犯罪人却会对被害人造成除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等行为。那么,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怎样?
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指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的。
此处的“重伤、死亡”结果必须是非法拘禁行为本身导致重伤、死亡与拘禁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行为人主观上对重伤、死亡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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