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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纠集者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24 09:34:2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寻衅滋事的其中一个行为表现,那么寻衅滋事罪纠集者怎样认定?

律师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是指聚集众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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