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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波作出逮捕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26 11:18:06 来源:新华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6日上午通报,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彭波 资料图

今年3月13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彭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7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开除彭波的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经查,彭波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彭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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