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沛文 严选律师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1-08-26
一些人死亡的时候身边留下了些财物,刚好被过路的人看到,于是他们就起了贪心的念头,将死者的财物拿走了。这种拿死者财物的行为也是属于违法的,当事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那么拿走死者的财物构成什么犯罪?
律师解答:当前理论界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存在以下四种观点:
观点一,死者占有肯定说认为,被害人死后对财物的占有继续进行,对行为人利用被害人死亡的状态取得财物的一连串行为,应作整体把握,故拿走死者财物的行为成立。
观点二,死者占有否定说认为,占有是“人”的占有,占有主体死亡,其对财产的占有自动消失;但该财物自动转归死者继承人所有(而非占有),属于遗忘物,故无论是杀人者临时起意拿走财物,还是事后回到现场拿走财物,抑或第三人路过拾取死者身上财物的,都成立侵占罪。
观点三,死者的生前占有说认为,死者生前的占有在其死亡不久之际还在延续,杀人者临时起意夺取财物的行为就是侵害占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取得财物者就是先前侵害被害人的行为人;取得财物的行为与先前的侵害行为时间间隔极短,几乎同时存在;取得财物与先前的侵害行为几乎在同一场所。周光权教授主张该观点。
观点四,继承人占有说认为,继承人自动取得占有了死者身上的财物,故行为人临时起意拿走死者身上的财物,或者事后回到现场拿走财物,抑或第三者经过现场拿走财物的,都成立盗窃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8:28
2024/05/09 16:23
2024/05/09 16:15
2024/05/09 15:14
2024/05/09 15:10
2024/05/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