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年4月2日上午,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04-03 08:36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李良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就某离婚案开庭,当事人系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李良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就某离婚案开庭,当事人系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刑事辩护团队##蚂蚁刑辩##天倪律所##取保候审##刑事会见##无罪辩护##家暴#
2025-04-02 17:28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徐琦前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件立案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徐琦前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件立案。#刑事辩护团队##蚂蚁刑辩##天倪律所##取保候审##刑事会见##无罪辩护#
2025-04-02 17:28
2025年3月28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前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贷款诈骗案开庭,案件被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奇怪的报案人】。
2025年3月28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前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贷款诈骗案开庭,案件被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奇怪的报案人】。#刑事辩护团队##蚂蚁刑辩##天倪律所##取保候审##刑事会见##无罪辩护##贷款诈骗#
2025-03-31 16:50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04-03 08:36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李良前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就某离婚案开庭,当事人系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
2025-04-02 17:28
2025年4月2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徐琦前往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件立案
2025-04-02 17:28
燕青职务侵占600余万,捕后缓刑,当庭释放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燕青原系某生物技术公司销售总监,公司主营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2024年8月,燕青与公司总经理卢俊义因涉嫌利用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虚增交易环节、侵占公司资金60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审查起诉阶段燕青曾签署“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且不适用缓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查,卢俊义、燕青任职期间主导设立大名府某生物科技公司为代理商,以低于终端客户签约价的采购价从公司进货,转售至温氏集团、正大康地等多家企业。公诉机关指控二人通过虚设中间商环节非法占有所属公司预期利益,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燕青被批捕后,家属在开庭前五天紧急委托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史纯律律师、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寰代理本案,力争转机。 二、办案经过 一、精准突破定性争议,重构辩护逻辑史纯律律师、王振寰律师接手后,面对认罪认罚具视书“重刑绑定”的困境,经详细阅卷、比对行业数据发现:涉案代理商大名府某公司成立于2013年,早于当事人任职公司,且长期从事饲料添加剂经销,雇佣员工、承担垫资风险,并非专为侵占设立。同类案件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核心区别在于中间环节是否具备真实经营属性。 律师迅速组织团队调取行业经销模式数据,证明代理商模式系行业惯例,且涉案公司供货价与其他经销商一致,利润源于终端议价,非直接侵占公司低价资产。据此提出,本案应定性为2024年3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条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而非职务侵占罪,且修正前该罪不适用于非国企员工,可大幅压缩犯罪时间跨度。 分层拆解金额,剥离成本争议 针对600余万余元指控,律师提请审计涉案公司经营成本,主张扣除税费、工资、垫资等合理支出后计算实际获利。庭审中,通过举证终端客户付款周期长于公司回款周期、代理商垫资占比仅34%等细节,力证经营风险真实存在,涉案利润包含市场经营成分,非纯粹“无风险套利”。 三、立体化量刑辩护,逆转缓刑可能 尽管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律师仍从以下角度争取从宽: 1.从犯地位:燕青为销售总监,决策权远低于总经理卢俊义,获利份额扣除客户维护成本后显著低于卢俊义; 2.退赔诚意:促成家属全额退赔150余万元,联合冻结关联公司账户25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3.认罪认罚转化:庭前辅导燕青直面事实,当庭认罪悔罪,软化对抗情绪,与被害企业达成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定燕青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显著,依法适用缓刑。最终判决燕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5万元,当庭释放。 案件评析 本案系涉企经济犯罪中“罪轻辩护”的典型范例: 1.罪名辨析破局:在认罪认罚框架内,通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定性抗辩,厘清行业规则与刑法要件的边界,为后续量刑争取空间; 2.重构案件事实:依托审计报告、行业交易惯例拆解指控金额,削弱“主观恶性大”的检方叙事; 3.策略性退赔:结合资金流向设计退赔方案,既彰显悔罪诚意,又避免当事人财产过度减损。 辩护律师在极短时间内整合海量证据,精准锚定争议焦点,扭转了“认罪即重刑”的被动局面,为民营企业高管涉刑案件提供了“合规经营抗辩→量刑情节深挖→修复社会关系”的全流程辩护参考。面对当事人被羁押近7个月,并签订了实刑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种种不利情形,最终在法院审判阶段力挽狂澜,帮助当事人重获自由。 事后当事人也第一时间向律师送来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文中当事人、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2025-04-01
李某妨害公务一案,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葛晓波律师团队满静、王雨桐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一、案情简介 2024年7月份,郑州市A小区物业人员报警称李某故意辱骂物业人员,随后负责管辖该小区的公安机关派出民警孔某、辅警张某前往该小区处理纠纷,孔某与张某到达A小区后口头传唤涉嫌辱骂他人的李某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在过程中几人爆发争执,李某情绪激动且抓伤民警孔某,后李某被刑拘。 二、办案过程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满静律师、王雨桐律师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介入本案,作为李某的辩护人。李某被刑事拘留后,辩护人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意见书,后李某于2024年8月13日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多次就案件事实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李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并于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向李某核实具体细节、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最终于2025年3月21日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辩护思路 李某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理由如下: (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有待商榷。 1、辩护人认为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待商榷。 (1)李某与物业纠纷的真实原因未能查证清楚,故李某是否具有行政违法事实也不能确认。 (2)涉案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性。 涉案民警出警后态度不当,言语凶狠、强硬,故而引发李某对于民警的不适与抵触情绪,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2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20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3-02.办案行为 2.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办理各类案件,不得有下列行为:..(12)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推诿拖拉,刁难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结合本案,涉案民警态度恶劣且率先使用暴力,明显违反以上法律规定,其执行职务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3)涉案民警“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行为欠缺实体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李某夫妻二人在关于“与物业纠纷”一事上一直配合民警调解工作,且对于此类显著轻微的民事纠纷,警方应当予以现场调处,而不应当仅依据一方当事人一面之词就对李某予以传唤,再者,涉案民警在因自身态度问题遭受李某的抵制后,其在口头警告不充分的情况下就采用掰手、拖行等暴力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甚至试图采取“强制传唤”,其行为明显超越必要限度。 2、客观上,李某没有主动实施伤害行为,其行为均是为了摆脱、挣脱民警对其的伤害与控制,因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故不是妨害公务行为。 3、主观上,李某没有故意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故意。 对于“与物业纠纷”一事上,李某与其丈夫一直配合民警工作,并及时响应民警要求,在小区大门口处等待民警,后与民警见面后因对民警处理问题的态度不满才引发本案,且视频中李某反复强调“要解决问题”,因此,李某一直配合民警调解工作,其在实施踢打行为时只是希望能够挣脱民警的伤害和控制,并未有妨害民警出警调解的主观犯罪故意心理。 (二)即便贵院坚持认为李某的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辩护人也认为其主观恶性小、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刑事可罚性。 1、李某仅采用抓挠、拳头击打的手段,并未对民警造成实质性伤害,民警受伤情节较为轻微。 2、李某与民警发生冲突时时间处于夜晚时分,天色已黑,冲突地点位于小区门口内部位置,依据视频看出围观人群不多,没有过多妨碍到公共交通秩序与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程度可控,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 3、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治安处罚得到惩戒,且李某在本案审查逮捕阶段已经刑拘14日,已然受到法律的惩处。 (三)如贵院坚持李某构成妨害公务罪,李某也具有以下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 1、李某构成坦白 2、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3、李某家属及李某本人向被害人诚恳认错,态度深刻,现已获得被害人谅解。 (四)辩护人通过对比与本案案情相似的检察文书后,认为本案同样可作不起诉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1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述,辩护人认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已获得被害人谅解,恳请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与李某个人条件,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对李某不起诉。 五、办案心得 在侵犯公权力权威性这类较为敏感的案件上,也应认真区分、比较行为人在案件当中的行为系出于什么样的意图,是“出动出击”还是“被动防御”,该关键点有时就是影响罪与非罪的分界线。另外,也要认真审视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时是否合规合法,法律保障的是依法办公、依法行使职权的公权力行为,若执行公务本身具有重大瑕疵或严重违法,其当然不能躲在法律的保护伞之下,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从“源头”把握,确认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对行为人的行为从本质上进行区分,甚至配合现场视频证据等“逐帧识别”,最后从结果危害程度上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建议相应的量刑处罚,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细节不遗漏、案件定性不偏移、案件结果可期待,才能获得公检法机构的尊重与当事人的信任。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2025年3月31日
2025-03-31
Yescoin Z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陈沛文律师团队提供刑事辩护服务,当事人不批准逮捕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结果: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亮点:采纳律师意见,实现无罪辩护阶段性成果;案件引起Web3行业对合规治理的广泛关注 焦点:管辖权问题的应用;拥有数据权属的情形下备份数据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封面语:Yescoin项目合伙人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Z某等人身陷囹圄。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陈沛文律师团队介入后,深入调查取证,抓住案件关键,从管辖权和行为定性等方面展开有力辩护,最终助力Z某等4人成功不批捕,重获自由。案件为公众带来了Web3创业团队如何合规治理、避免经营纠纷乃至刑事法律风险的思考。 二、案情简介 3WW3亚非拉生态研究院专注于研究亚非拉新兴国家Web3市场和项目孵化,Yescoin项目是其孵化的一款在境外社交平台上线的TON生态项目小游戏,截至案发时注册用户超5000万人。当事人Z某及控告人W某等人均为3WW3亚非拉生态研究院及Yescoin项目合伙人。 Yescoin项目启动后取得一定收益,但团队内部在项目控制权、归属权、收益分配机制及发展方向等方面产生分歧,分化为多个派系。双方多次争夺云服务器账号、CloudFlare账号等核心账号管理权限。2024年11月,Z某团队丢失云服务器最高权限,疑似被W某团队控制。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Z某团队通过原云服务器账户剩余权限,以对等连接方式迁移备份项目数据信息,并对项目进行“硬分叉”继续运营。 2025年2月12日,经W某一方的G某控告,某地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赴多地抓捕Z某团队4人,并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其刑拘,Yescoin项目内部经营纠纷由此升级为刑事案件,成为境内外媒体关注的Web3项目权属纠纷涉刑第一案。 三、办案过程 辩护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制定详细辩护方案。通过会见Z某等人以及向项目其他合伙人调查取证,迅速明确两个关键事实:一是某地没有地域管辖权,该地办理此案不符合地域管辖规定;二是Z某等人使用固有对等连接权限备份项目数据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律师团队将证明该案被控犯罪地与某地无关联性、无法建立地域管辖连接点的书证提交至办案机关,提出管辖权异议。针对Z某等人迁移备份数据行为,结合收集的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意见。同时建议 Z某团队向媒体澄清事实,避免不实信息影响案件和项目利益;还建议委托人就管辖权问题和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进行控告。案件报捕后,检察机关经审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各当事人。 四、办案思路 第一,该案被控的犯罪地与某地没有任何关联性,无法建立地域管辖连接点,并以此为由向办案机关提出管辖权异议,从程序合法性上对案件进行质疑。 第二,Yescoin项目由3WW3亚非拉Web3生态研究院孵化,服务器数据不属于任何个人或公司。而依据2024年7月19日的《Yescoin组织变革共识协议》确认Z某掌握所有核心账户权限,Z某等人基于此使用亚马逊云服务器固有技术搭建对等连接,手段合法,不存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面对G某等人非法抢夺权限,Z某等人为保护项目运营数据安全,使用先前合法搭建的对等连接权限备份数据,客观上不属于非法获取行为,主观上也无非法获取目的。 第三,涉案项目目前仍正常运行,涉案行为无社会危害性及危害结果,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五、办案结果 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团队向检察机关提出管辖权异议及关于Z某等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审查,最终以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Z某及其团队成员共4人,4人被取保候审。 六、办案心得 1.在办理网络犯罪相关案件时,要迅速与当事人开展会见,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并积极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只有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才能精准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2.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如网络犯罪中行为的定性,要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行业规则以及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在本案中,通过对项目数据归属、团队协议以及技术操作合法性等多方面的研究,准确判断Z某等人行为不构成犯罪,为辩护成功奠定基础。 3.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关注案件的舆论影响,避免不实信息干扰案件办理。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如管辖权问题,应及时提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03-31
P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刘荣静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4号 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结果:缓刑 亮点:掩饰金额两百多万获缓刑 封面语:家庭主妇 P 某,因使用丈夫涉赌拿回家的钱陷入刑事案件。律师抽丝剥茧辨明金额争议,挖掘从轻情节,终助其获缓刑。 案情简介 P某为家庭主妇,丈夫X某在境外参与开设赌博网站。2021年7月至2023年期间,X某多次通过“背包客”将现金284万余元交给P某,P某用于购买房产、车位和家庭日常开支,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P某近亲属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多次会见P某,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包括资金的接收、使用情况等。同时,仔细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证据链条,发现指控金额存在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30余万元指控金额,并成功取保。审判阶段,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详细的辩护意见,为P某最终争取到缓刑。 办案思路 金额异议:针对指控的犯罪金额,律师通过仔细核对P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其中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以及部分金额系借款而非掩隐金额。 主观恶性分析:从P某的生活状况和行为表现入手,强调其作为无经济来源的家庭主妇,要抚养孩子,面对丈夫送回家的钱,期待其完全不使用并不现实。而且P某只是将钱存入实名账户或用于家庭正常开支,未采取手段“洗白”或隐藏钱款去向,主观恶性较小。 从轻情节阐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P某具有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同时,P某始终愿意认罪认罚,积极全额退赃,这些情节都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4.罚金辩护:一审期间法院提出罚金可能15万元,律师提交P某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据,希望法院能够对其处以较低罚金。 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认定P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以及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的特殊情况,判处P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让P某避免了被再次羁押。 办案心得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对于金额计算等关键问题,必须进行严谨细致的核查,用证据说话。同时,要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处境,从人性和社会情理的角度出发,寻找从轻处罚的依据。法律不仅是惩罚的工具,更是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的武器。
2025-03-31
燕青职务侵占600余万,捕后缓刑,当庭释放
2025-04-01
李某妨害公务一案,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葛晓波律师团队满静、王雨桐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2025-03-31
Yescoin Z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陈沛文律师团队提供刑事辩护服务,当事人不批准逮捕
2025-03-31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年4月2日上午,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04-03 08:36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当事人
2025年4月3日上午,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当事人
2025-04-03 08:36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所唐学文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开主办的刑事专项业务提升班活动
2025年3月20 2日至23日,唐学文律师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主讲的刑事专项业务提升班。
2025-04-03 08:17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唐学文律师前往绥化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受贿罪当事人
依法会见职务犯罪的当事人王某某
2025-04-03 08:14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2025-04-03 08:36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当事人
2025-04-03 08:36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所唐学文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开主办的刑事专项业务提升班活动
2025-04-03 08:17
P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刘荣静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4号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果:缓刑亮点:掩饰金额两百多万获缓刑封面语:家庭主妇P某,因使用丈夫涉赌拿回家的钱陷入刑事案件。律师抽丝剥茧辨明金额争议,挖掘从轻情节,终助其获缓刑。案情简介P某为家庭主妇,丈夫X某在境外参与开设赌博网站。2021年
2025-03-31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一审判处缓刑,尹伟军律师有效辩护,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5号2024年某月某日,张三酒后驾车被查获,经检验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缓刑并不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里实际服刑,醉驾新规出台后,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没有工
2025-03-27
W某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200多万,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两年十一个月。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3号W某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200多万,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两年十一个月。案情简介W某某在某学院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趁帮助老师报账之机,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学校经费共计200多万人民币。立案前退还190多
2025-03-20
W某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200多万,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两年十一个月。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33号一、案情简介W某某在某学院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趁帮助老师报账之机,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学校经费共计200多万人民币。立案前退还190多万,案发后,W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还了剩余20多万赃款。二、办案过程广西望之辩律师
2025-03-19
P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刘荣静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2025-03-31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一审判处缓刑,尹伟军律师有效辩护,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2025-03-27
W某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200多万,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两年十一个月。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