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犯罪中,如果有挪用单位资金,并且用作自己的营利活动的行为的,是有可能成立刑事犯罪的,那么挪用一万的单位资金进行营利的,构成吗?
律师解答: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就成立挪用资金罪。所以,如果挪用单位资金1万元,拿来作为个人营利使用的,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最低判处1-6个月的,最高处3年。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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