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是犯罪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去骗取非法利益或者是其他的地位等等。那么,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律师解答:
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方式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指冒充国家机关中依法从事公务人员的身份或职位。
(2)“招摇撞骗”是指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并到处炫耀,寻找机会骗取非法利益,如金钱、地位、或者是玩弄女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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