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卓安团队律师为和某某积极代理控告,涉嫌招摇撞骗罪的李某某最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1-01-19 15:05:26 浏览:500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1年3月中旬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某QQ群认识何某某后,对何某某及其朋友自称是四川省某队的警察,在本市某地出示假警官证给何某某,后又穿假警服给何某某看,提出与何某某耍朋友。并以各种名义向何某某借钱。被告人李某某于2011年3月27日被挡获,公安机关从其处搜出假警官证及警服一套。

二、办案过程

在接到被害人何某某的委托后,承办律师认真审查了本案案卷材料,促成并审查了被告人父母向被害人给予补偿并达成谅解的过程。

三、辩护思路

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假称自己是警察,欺骗受害人,并多次向受害人借钱,已经构成刑法所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且退还相关借款,进行赔偿。

、办案结果

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审理期间,被告人向受害人何某某赔偿了人民币七万元

、办案心得

承办律师在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后,积极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审查案卷和相关证据。在开庭后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审查和监督了和解的相关事宜,使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作为代理人,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审查监督,并努力帮助当事人达成双方满意的谅解协议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内容。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