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了解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概念。非法经营数额呢,就是指对于假冒注册的商标,在制造、储存、运输和销售的注册商标的价值。也就是说,不管你最后赚了多少钱,反正只要你经营的数额达到一定的价值,也能定罪。而违法所得数额就是指已经获得的利润或者应当获得的利润,而没有获得或者不可能获得的利润就不能算作违法所得。
律师解答:
了解了这两组概念之后,我们再来讨论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量刑标准:
量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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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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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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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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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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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额较大
(2)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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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的起点: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是指因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给注册商标专有权人造成较大损失,或给注册商标的商品信誉带来极坏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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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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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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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额巨大
(2)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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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的起点:
(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假冒 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是指假冒他人的驰名商标给该商标的信誉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或者给商标注册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给国家和消费者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假冒注册商标手段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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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2日施行 法释〔2004〕19号)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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