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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0:57

故意挪用救灾、扶贫、抢险等资金,使得国家、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明显比挪用一般款物具有更加恶劣的影响。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律师解答: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2)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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