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的“工资”分为两类:定额劳动报酬,超额劳动报酬。
(1)定额劳动报酬
顾名思义定额劳动报酬就是根据基本任务的完成量而发的劳动报酬。这一点的发放方式每个监狱是不一样的,但是发放原则和钱数差距不大,基本都是象征性的发放。
定额劳动报酬=基础劳动分*劳动完成率*岗位系数,每人一个月下来差不多几十块。
(2)超定额劳动报酬
超定额劳动报酬是超出劳动任务后计提的劳动报酬,这一部分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
超定额劳动报酬=计提的总金额/总人数*劳动完成率。这一项的差距比较大,多的一月可以拿几百块,少的拿几十块,甚至没有。
(3)零花钱
服刑人员的零花钱是监狱对服刑人员的一种照顾式政策,主要体现在无人管理,无人接见,无人汇钱的服刑人员身上,此时监狱所发的零花钱可以让该类服刑人员能够购买基础的生活用品,比如卫生纸,牙膏等。
零花钱在每个监狱不一样多,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零花钱的金额也不一样,不过一般不会低于十元高于一百元。
综合下来,一般服刑人员一个月能拿到一两百块钱,不过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服刑人员一个月拿到三五百块的也不少,主要还是看地方,毕竟每个地方消费水平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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