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单位,对一个服刑人员减刑进行考核首先就要确定服刑人员的罪犯类型,其中普通罪犯是占多数,是减刑条件最宽松的一类。所谓普通罪犯,是指非累犯、非三类、非危安恐、非毒首毒再犯、非财产未履行等罪犯。
非普通罪犯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累犯,就是指被判刑超过两次的服刑人员。
二是三类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他们都属于不得减刑的群体。
三是危安恐类和涉毒类,危安恐类指反动、恐怖主义等性质的罪犯。
四是财产未履行罪犯财产未履行多指判决没交的服刑人员,罚金没交全,基本也没有资格获得减刑,所以有罚金能交齐还是尽量交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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