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种行为方式,不同的行为方式有不同的立案标准。那么危险驾驶罪的主要立案标准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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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3)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4)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迫、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实施本标准第1条、第2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负有直接责任情形的,可以立案侦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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