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主要指的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那么挪用特定款物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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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六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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