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苦难,这笔款项必须专款专用,那么挪用特定款物情节特别严重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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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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