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根据《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解释》规定,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3)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4)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5)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3项、第4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千条以上的;(6)数量未达到第3项至第5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照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7)违法所得5千元以上的;(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3项至第7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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